| “不准在通信中泄漏工作内容。”
“不准在公共场所讨论工作内容。”
“不准携带秘密材料游览、参观、探亲、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。”
“内部工作人员不得询问其他工作人员和活动和身分背景。”……
你以为这是什么?FBI的工作守则?国家安全部的保密条例?都不是.这是昆明007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保密守则。
神秘的公司
尽管陈华生不愿承认自已是私家侦探,但与一般的商务咨询公司相比,他所在的007商务信息咨询服公司显然有些“另类”。007公司位于昆明城一条繁华的大街旁,和一般公司不同的是,它没有广告牌,也没有指路牌。如果没有人指路的话,就算你把这条街逛上好几遍,也找不到007公司在哪里。
7月24日,记者应邀前往007公司采访,按照陈华生提供的地址,记者终于在一幢居民楼里找到了这家公司。007公司的办公室位于居民楼四层楼道的最低端,面积不大,只相当于两室两厅的住宅那么大,走到办公室门口,就看见陈华生笑眯眯地等着记者到来。正是下午四点上班最忙的时候,但007公司却只有两个人,一个是陈华生,一个是管财务的小张。难道这就是标准的“一个神探加一个助手”的私家侦探公司?陈华生说,其实他只是公司的总经理助理,公司的其它人都出去办事去了。“平时公司的办公室里只会有我们两个,其它的人都很少来办公室。”陈华生说,“这不是故作神秘,而是为了保密。”
为了保密,在这家公司,两位同事之间很可能见了面都互相不认识,甚至不知道彼此之间是同事关系,每一个工作人员认识的人很可能只有三个,一个是总经理,一个是陈华生,还有一个就是管发工资的小张。即使因为工作组成一个组,组员们也只是和组长单线联系。陈华生说:“公司所有人一起集中开会?这种事情永远不会发生。”
二奶杀手?
“所有的保密措施,其实都是为了我们的客户,我们工作的开展。我们不是警察,如果身份暴露,所有的人都会对你敬而远之,我们还能调查谁呢?”隐蔽身份,通常是私家侦探工作的基本准则之一,虽然陈华生不承认自已是私家侦探,“但不可否认,我们和私家侦探有某些共同之处。”
在陈华生眼里,“共同之处”是指007公司所开展的婚姻忠诚调查业务。在这个领域,私家侦探的外号是“二奶杀手”。而陈华生却说,我不是“二奶杀手”,而只是“小小调查员。”
今年7月,受一名妻子的委托,要求调查她的丈夫王某是否存在“包二奶”的情况,接受委托后,陈华生与他的同事对王某进行了调查:第一天进行的工作内容是,了解王某的基本情况,包括生活习惯、个个爱好、经常出入哪些场所等。第二天,调查人员通过跟踪王某,发现王某到某娱乐场所唱歌,与一名女子有过较长时间接触,但经过后来的排查发现,该女子属歌厅小姐,与王某不存在长期固定的关系。在第三天,王某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,下班后,王某开车到某小区4幢3楼的一套房子内,与一名女性朱某约会。经对该幢楼内其它居民的调查,确定王某与朱某之间存在长期同居关系。为查实这套房子的产权,调查人员以要租房为名,直接与王某接触,查看了王某提供的产权证,证实该套房子为王某所有,至此,基本可以确定王某确实有“二奶”。
陈华生说,某些调查结果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有力证据,以要求获得无过错赔偿。他说,普通的婚姻忠实情况一般只要3天就可以调查完毕,收费从几千到数万元不等,当然,为了尽可能地取得证据,除了跟踪,他们也会采用一些偷拍偷录的手段。陈华生不肯透露他们使用的是什么的偷拍偷录器材,但他说:“这些器材肯定比你们记者用的先进。”
商业调查者?
陈华生说自己不是私家侦探的另一个理由是: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展商务信息咨询服务,这一点从007公司的营业执照上也可以得到证实。在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上,007公司的经营范围是:企业投资管理顾问、市场调研服务、承办展示展览活动、企业形象策划,商务及经济信息的咨询服务。而有关商务信息的调查,正是陈华生最为得意的方面。
陈华生得意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这项业务让他可以摆脱“私家侦探”的帽子,还因为此项业务的可观效益。最近007公司操作的一起成功案例更让陈华生觉得,商业调查才是007公司所应该追求的方向。
今年7月,昆明A商贸公司被一个姓刘的孕妇告上法庭,这名孕妇诉称,她到B超市购买了一种名叫“白山药”的食用菌,吃了以后发觉不适,怀疑是吃了这种菌引起的,而这种菌正是由A商贸公司提供给B超市的。刘某提供的证据是一份植物研究所的检验报告,报告说,A商贸公司的这种菌是不合格产品。
A商贸公司经过自查发现自已提供给超市的物品并不存在问题,怀疑这起诉讼案的背后,有自已的竞争对手在背后指使刘某,以诉讼的方式来进行不正当竞争。怀疑的理由是:一个普通的消费者,怎么肯定是这种菌导致她身体不适,怎么知道要拿这种菌去检验?
007公司接受A商贸公司委托后,经过调查发现,植物研究所对这种片状或粉状的食用茵根本不进行检验,刘某提供的检验报告从何而来值得怀疑。而医院则向调查者说明,刘某的不适症状为怀孕妇女常见的妊娠反应,况且刘某从吃这种食用茵根到出现不适反应,时间相隔达两个月之久,没有证据显示出二者之间有关联。通过仔细的调查,007公司找到了很多有力的证据,最终帮助A商贸公司赢得了诉讼的胜利。
“我们什么都不是”
然而,尽管陈华生曾对记者笑称自已是个“小小调查员”,但对“调查”二字,他还是显得有些讳莫如深。他说,在云南,政府部门对“调查”二字十分敏感,当初公司申请注册时,名字本来叫“007商务信息调查咨询公司”,但在工商部门的一再坚持下,007公司去掉了“调查”二字。
在007公司的法学硕士吴天明看来,主要是因为加入“调查”二字,就意味着私人也有了调查权,而在我国,一直以来拥有调查权的只有两类人--国家工作人员和律师。
去年4月1日出台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中合法的偷拍偷录资料可以作为法庭证据的有关司法解释,是007公司开展业务的依据之一。
那么,007公司的身分到底是什么?商业信息咨询公司?商业调查公司,还是私家侦探所?吴天明说:“如果从公司的现状来看,我们既是商业信息咨询公司,又是商业调查公司。从婚姻调查业务来看,也可以说我们私家侦探所,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我们什么都不是。”
存在即合理?
007公司展示给世人的面目是“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公司”,这类公司所开展的业务属于工商部门允许的范围。但不进行调查也似乎是根本不可能的。陈华生说,如果没有调查,拿什么信息给人家咨询呢?
受到更多合法性质疑的是007公司的婚姻忠实情况调查。从业务内容上来说,它超出了007公司的经营范围,而“超范围经营,往往是工商局查处的对象。吴天明说。比业务内容引起更多法律争议的是调查的手段,如跟踪、偷拍、偷录。从商务调查来看,这些手段让人觉得调查者与职业的商业间谍没什么两样;而从婚姻调查来看,调查者与“窃取他人隐私”似乎没什么区别。
吴天明认为,以上存在的种种法律上的争议,只要调查者自已把好关。例如,要要求进行婚姻调查的配偶一方,首先要证明,自己与被调查的另外一方确实存在全法的婚姻关系。
作为避免引起法律问题的另一种措施,陈华生告诉记者,他们公司的人,很大一部分都是法律大专毕业,“这也许是公司成立至今这么长时间,也没有引起一起法律纠纷的原因”。目前的状况只能是,陈华生和他的同事们尽量以“合法”的手段来进行这些“非法”的业务。
“但总有一天,我们所进行的工作将得到认同。”7月24日,在“忠于客户,忠于法律”的007公司宗旨牌篇下,吴天明对记者说,“我相信这一天不久就会到来。”
(本文中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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